保姆工钱未发,偷雇主手机获刑10年引热议,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于建嵘发微博怒斥雇主缺德。也有律师认为,此案判10年量刑过重。河南的一名律师愿为该保姆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据《大河报》
工钱未发 保姆偷雇主手机获刑10年
今年48岁的张芸(化名)老家在农村,2011年10月,经熟人介绍,来到郑州苏先生家做保姆。同年12月2日7时许,张芸起来做早饭,发现门口鞋柜上放有一部翻盖手机:“我一想,干40多天的活了,一直不给我工资,一生气就拿到厨房微波炉的夹缝里藏了起来,准备回头自己用。”
“要是他把我的工资及时给了,我还会把这个手机还他的。”保姆张芸声称不满雇主欠薪,就偷了雇主一部“不起眼”的翻盖手机。主人报警后,她傻眼了:“真没想到那款手机恁贵,值6万多元。”6月27日,郑州管城区法院审结这起保姆盗窃雇主手机案,认定保姆张芸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管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刘雪峰说,张芸说的欠款一事,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即便如她所说苏先生欠她的工资,那也不影响她的罪名和量刑,因为欠钱和偷手机是两个法律关系。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量刑应在10年以上。
网上热议 律师愿为保姆提供法律援助
此事在网上迅速引起热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发微博说:“我想帮助这名可怜的保姆,却不知如何办。我还要骂这个可使用几万元手机而拖欠保姆工钱的雇主……”于建嵘的微博被迅速转发,许多网友对此进行了评论。
昨日,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告诉记者,他也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他认为判10年量刑过重,他愿意无偿为这名保姆提供法律援助。张伟说,如果这部手机购买价的确是这么多钱,还要问问折旧后现在值多少钱,而不能按照购买价作为量刑依据。因为盗窃物品的价格和量刑有直接关系,按照刑法264条规定,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可判10年以上。而6万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最少判10年。根据保姆的阅历,她有可能不知道雇主的手机值这么多钱,可参照“天价葡萄案”(3名馋嘴民工偷吃天价葡萄,最终法院不按天价葡萄处理,只赔偿正常葡萄的价格,不知者无过)的判例,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