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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8·24”空难是一起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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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
伊春“8·24”空难是一起责任事故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29日公布了2010年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的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2010年8月24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有限公司E190机型B3130号飞机执行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定期客运航班任务时,在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机场进近着陆过程中失事,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91万元。

调查报告指出,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机长违反河南航空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机组违反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需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据调查报告,事故当班机长齐全军未履行机长法定职责的有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飞机撞地后,没有组织指挥旅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建议依法吊销其飞行驾驶员执照,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处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事故航班副驾驶朱建州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进行责任追究。

报告还建议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17人进行责任追究。

报告还指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议对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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