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29日公布特区新一届行政会议成员名单,委任15位问责制主要官员及14位非官守成员。他们的任期从2012年7月1日开始。
14位非官守成员是林焕光、郑耀棠、史美伦、胡红玉、李国章、廖长城、周松岗、张学明、罗范椒芬、张震远、张志刚、林奋强、陈智思、李慧琼。林焕光为非官守成员召集人。
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表示,由于立法会尚未完成对政府总部架构重组方案的全部审议程序,为使特区新一届政府7月1日起正常运作,候任行政长官依照特区政府现行架构提名主要官员人选并报请中央政府任命。政府总部架构重组方案在立法会完成有关程序后,政府将按照新架构报请中央调整和补充任命其他主要官员。
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由行政长官主持,其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他的行政长官的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