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出口退(免)税,合肥也有管理“新招”。今年起,合肥1351户出口企业,将被分为A、B、C三类。如果被认定为A、B类企业,在国税部门开具收入退还书当天即可获得退税。这是记者昨日从“合肥国税多、亲、快服务品牌新闻媒体见面会”上获得的信息。
合肥市国税局段智红副局长表示,只有纳税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大型生产型和外贸型出口企业才被分别认定为A类和B类,其他出口企业认定为C类。
江汽股份公司等7家企业被评为首批出口退税分类管理A类企业。目前被认定的14户A、B两类企业,年出口额及退(免)税额均超过全合肥市总额的40%以上。而合肥对于A、B类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A类企业备查退税资料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抽查。
A、B类企业享受的“特权”是:A类企业申报退税,只需提供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表,B类企业申报退税实行专窗受理,专人审核,对其申报的纸质退税单证抽查20%;对A、B类企业,实行单独登记、优先审核、优先审批、优先退税;对A、B类企业退税单据优先审核、优先划转,确保A、B类企业在国税部门开具收入退还书当天即可获得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