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考成绩有望明天公布,中招志愿填报在即,考生和家长开始关注志愿填报的具体问题,记者日前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合肥市中招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8日,该市今年中招政策规定,合肥市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并在普通高中招生中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即“知分填志愿”。
志愿设置: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今年合肥市市区共设置7个批次15个志愿: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及二中特长生招生;有关学校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校教职工子女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控制线)。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合肥三中等6所省示范高中招生;168中学、中科大附中招生。设A、B共2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市示范高中、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安大附中及外语特色班招生;民办高中招生。设A、B、 C、D共4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A、B 、C共3个平行志愿。
第五批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第六批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注意事项:志愿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依据合肥市中招政策规定,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报考省示范高中及合肥二中特长生、有关学校国际班、完全中学直升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凡具备报考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提前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报考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的考生,录取后按照统招生、指标到校生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分别安排到3所学校学习,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合肥一中与合肥三十二中、五十一中,合肥六中与合肥二中、十七中,合肥七中与合肥十三中、安大附中,合肥八中与合肥三十五中、二十八中,合肥九中与庐阳高中、科学岛实验中学,合肥十中与十一中分别结成共建对子,实行共建招生。
报考第四批次艺术、体育特色班的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不得低于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最低分数的80%。其中,报考艺术特色班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报考体育特色班的考生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90%。有关学校外语特色班录取条件、艺术特色班专业测试方案须提前报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实施。
另外,合工大附中、中科大附中、安大附中录取时,高校教职工子女与社会考生分别录取。考生报考高校附中志愿前,须向相关学校详细咨询有关事宜。第五、六批次为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按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录满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需要提醒的是,高中阶段招生志愿表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志愿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再更改志愿。
招生录取: 未录取的达线考生 可参加补录
各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70%按照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和规范办学行为等因素,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实行分校录取。凡在学籍所在的市区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二年(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省示范高中录取时,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数,分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的省示范高中全市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30分。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
依照合肥市中招政策规定,合肥市普通高中第一次招生录取后,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