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着装仪表4分,法庭调查情况3分……昨日,本报记者受邀参加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庭审评查活动,根据法官开庭审判的情况,在“民商事案件庭审评分表”上现场进行打分。
开庭前,记者拿到一张评分表,上面将庭审规范司法形象、庭审程序诉讼权利、庭审驾驭以及庭审秩序等环节,细分成32条,每条对应要求打分,满分100分。据了解,观摩庭审的人员中,除媒体记者外,还有省高院业务庭的法官、合肥市中院庭审评查组的人员。此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也受邀通过庭审直播,观摩庭审现场,并为庭审打分。
此次庭审原告为安徽某工贸集团公司,被告为安徽某环境工程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糯米粉废水处理合同》,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合同履约,致使他们的污水处理设施至今未真正使用,原告要求赔偿,被告则认为在原告配合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履约。
旁听席上,参评人员认真倾听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辩论,同时根据审判人员庭审礼仪、庭审逻辑、庭审效果等方面情况对照庭审评查标准,逐项对法官及庭审过程评分。本报记者最后给出了97分。
合肥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金峰表示,“庭审现场和裁判文书是法官司法能力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这种评查活动就是着眼于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和裁判文书的质量,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 ,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正。”该院还计划邀请群众代表到法院感受庭审,为审判质量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