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上午,在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举报大厅里,两名举报贪官有功的芜湖市民领取了检察机关发放的举报奖励金。
芜湖市民张某、李某实名举报了芜湖市某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主任朱某某贪污公款32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经当地检察机关侦查查明:朱某某自1998年起到2007年间,利用其担任某居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借所在城区拆迁建设之际,虚构拆迁协议骗取安置补偿案值达32万余元。朱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终朱某某被芜湖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决有期徒刑12年。
在案件侦查中,芜湖市民张某、李某提供了重要的办案线索。此案结案后,芜湖检察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给予举报人有功人员张某和李某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2000元。
据了解,今年6月25日至29日,正值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第十四个“举报宣传周”活动。在此次举报宣传周中,芜湖检察机关公开兑现对举报人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