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村夫与他人因琐事争吵几句后记恨在心,过后竟手持炸药上门报复。日前,这名莽夫因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吴某系宿州市埇桥区谢集乡黄林村农民。2004年8月28日晚10时许,吴某因琐事与该村村民王某发生争吵。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由争吵发展为厮打,后被邻居拉开。
回到家后,吴某越想越气恼,产生要炸死王某的念头。同年9月1日晚10时许,吴某酒后从自家弄好炸药和雷管,用一啤酒瓶装好炸药,并在上面安上拉环雷管。后手持带有炸药和雷管的啤酒瓶来到王某家中,拉开雷管拉环,将啤酒瓶及雷管扔进王某的卧室内,致啤酒瓶摔烂,雷管爆炸,当场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吴某潜逃。前不久,浙江省台州警方将网上追逃的吴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系未遂,法院依法对其给予了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