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从今年起,省直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这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昨日发布的消息。
据悉,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扩大医疗保险的受益面,提高保障能力。自2012年度起,省直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8.2万元,医疗救助金支付限额为21.8万元。
记者还获悉,省直医疗救助基金政策范围内各段支付比例,也进行了调整,具体为:0~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在职职工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退休人员、在职工龄满30年人员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5%、个人支付5%;10万元~21.8万元部分,个人支付比例减半。
据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医疗救助金主要用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患大病、重病时,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此前,我省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医疗救助金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应在年初缴纳参保人员当年全部医疗救助金,参保人员方可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金由地税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