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谢一审宣判
2012年6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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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谢一审宣判
均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张华玮 整理
 

昨日,辽宁四地法院对中国足坛反赌案部分涉案人员进行了一审宣判,南勇、谢亚龙、蔚少辉皆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原福特宝总经理邵文忠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成为这次足坛反赌案中获刑最长的人。至此,中国足坛反赌案所有涉案人员的一审宣判已经结束。历时两年多的中国足坛反赌案,终于让中国球迷等来一个暂定的结局。当然,我们都希望,这不是真正的结局,中国足球能借此机会涅槃重生,才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

法律专家:谢亚龙南勇刑期该有区别 量刑畸轻

在昨日的法庭宣判过程中,判决书认定,南勇合计收受财物119万元,谢亚龙收受赃款136万元,蔚少辉总涉案金额为123万元。虽然三人受贿金额不同,但是法庭均判处10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对此,法律专家郝劲松认为并不合理:“三人受贿10万元以上,虽然都是数额巨大,但量刑还是要有区别。现在三人的判罚属于量刑畸轻。谢亚龙和南勇受贿金额相差接近20万,但是刑期都一样,即使是相差2万,量刑也该有区别。量刑都一样的话,法律就没有弹性,没有了循序渐进的过程。”

在一审过程中,谢亚龙曾当庭指出自己受到过刑讯逼供,但是在此次宣判过程中,法院并未采信。对于这个细节,郝劲松认为:“如果真有刑讯逼供,那么取证就是无效的,不真实的。说明谢亚龙在刑讯逼供状态下说的都是假话。虽然当庭陈述是谢亚龙的权利,但是他也得举证。比如是在半夜几点提审的你,不让你睡觉,都得有证据。谢亚龙是没有证据,取证困难,所以法庭没有采信。”据悉,南勇将与辩护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而谢亚龙也未最终决定是否上诉。

四大前国脚平静面对宣判

昨日,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申思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50万元。祁宏、江津、李明(小)均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各处罚金50万元。四名被告人800万元的违法所得将被依法没收。

球员们对结果并没有表现出太多惊讶,一一告知法官已经听清了罪名,除了祁宏当即表示不上诉之外,其余三名球员都冷静地表示要与律师商议再做决定。然而,球员家属却难掩心痛,在法官问到祁宏是否听清判决时,祁宏的妻子眼中流出了泪花。整个宣判过程仅维持了17分钟。

11年前,祁宏、江津所在的中国男足在沈阳冲进了2002年韩日世界杯足球赛决赛圈;11年后,祁宏、江津、申思、李明却在这块中国足球冲出亚洲的“福地”上接受了宣判。有很多喜欢申思和祁宏的球迷表示,对于他们儿时偶像现在的境遇,他们所感觉到的是真正的“痛”,而不是“痛快”。

前国脚律师:刑期尚可罚金稍重

在一审宣判后,几名前国脚的代理律师表示,法院判决的刑期在预料之中,但考虑到几名球员已经长期没有工作、生活并不宽裕,50万元的罚金对他们来说有些偏重。

法庭判决认为,四名被告人均属于共同犯罪、均系主犯,并对被告人自首情节不予认定,仅认定四被告有积极退赃的事实,属于初犯、偶犯,并根据各自情节作出了轻重有别的判罚。对此,李明的辩护人曲柏杰律师表示,之前就考虑过法院可能将四名被告认定为共同犯罪,只是自首情节未被法院认定稍显意外,但最终是否上诉还要与被告人和其家属进一步商议后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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