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的朋友们注意了!天气越来越热,极易造成疲劳驾驶。长时间开车中途强制休息,已写入相关法案!昨日上午,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陈小平作了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并提请审议。
连续驾车:4小时须休息20分钟
疲劳驾驶是车祸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修正案指出:“机动车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一般每2小时停车休息一次,休息时间不少于10分钟;连续驾车行驶4小时的,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驾驶人连续驾驶营运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修改后的草案加入了对酒驾和醉驾的各种重度处罚。其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接听电话:处警告或者罚款50元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的;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车把上悬挂物品的;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系戴安全头盔的……”修正案规定,有这些行为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疯狂飙车:情节恶劣追究刑责
每到深夜,合肥部分路段可以看到飙车族的身影。飙车对城市交通危害极大,全国各地因此造成的恶性事故多次发生。不过对于飙车这种行为,还难以在现行法规中找到处罚依据。
对此,修正案中,增加了一个新的条款: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的,影响交通安全,处2000元罚款,并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情节恶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车安全:校车停靠,后车须等待
校车行驶过程中是个“弱势群体”,经常被后车超越。针对校车安全的突出问题,修正案规范了保障校车交通安全的内容。
修正案明确,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车辆应停车等待,不得超越。交警遇校车在停靠站点停靠上下学生,应维护周边交通秩序。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交警可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行放行,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驾驶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