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任金如)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其中,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45%下调为4.2%,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9%下调为4.7%,下调0.2个百分点。
此次利率调整后,五年期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比同等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低2.15个百分点,为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需求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在基准利率情况下,以贷款额40万元,贷款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利率下调后,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为2573.98元,比降息前减少43.8元,比同等条件下的商业贷款每月节省479.59元,还款总额将比同等条件下的商业贷款节省约11.51万元。
又讯:依据合肥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1年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01元,月平均工资为4033.4元,因此,2012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上限为1210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下限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