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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女儿抚养权,“法律女”拐骗幼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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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女儿抚养权,“法律女”拐骗幼童

李非
 

星报讯 日前,当涂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该县实验学校一名老师的报警电话称,该校一年级的男生小刚(化名)上午在班里上了两节课后下落不明,老师和小刚父母心急如焚。

民警调取当天上午监控录像,发现一名妇女在十点钟左右进过校园。

经查,该女子为高某(38岁,云南省陆良县人),小刚母亲称高某是自己已去世的哥哥的前妻。根据线索,专案组将高某列为重要嫌疑人。

6月2日下午,高某在浙江温州落网,小刚被安全解救。

经审查,高某2005年与当涂县姑孰镇姜某结为夫妻。同年6月,姜某因意外事故去世,两个月后,高某生了个女儿。女儿出生后一直由姜某的父亲抚养。几年后,高某改嫁至芜湖县。2011年6月起,高某多次索要女儿的抚养权,但姜家人坚决不同意。为了夺回女儿的抚养权,高某做出了这种傻事。

在向高某了解其经历时,民警惊讶地发现,这个犯下拐骗儿童罪行的女子竟然还是西南某大学法律系的函授生,拥有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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