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相关部门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在八大方向创新环境经济政策,包括提高排污费标准,征收高耗能、高排放商品消费税,发行环保债券等。
现状:六成涉铅企业违法排污
去年,我省连续出现多起因企业违法生产引发的环境安全事件,一些企业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超标排污现象呈上升趋势,其中涉铅企业占60%以上。
今年以来,我省对各市涉重金属、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重点巡查,共检查企业176家,有49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5家企业实施了省级挂牌督办。5家企业均为涉重金属企业,涉及安庆、合肥、宣城、淮北、亳州等5市。
十二五期间,我省重点监控与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重金属主要有5种,即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按照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要比2007年削减15%;“非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措施:重污染、高耗能商品或征消费税
目前,我省“十二五”环境政策框架基本划定。具体而言,在推进现有税制“绿色化”方面,要研究对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并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在完善环保收费制度方面,要提高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收费标准。
在深化绿色金融政策方面,要建立绿色信贷效果评估制度,加快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开展环境保护债券的政策研究。
除了为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提供价格激励,相关专家还呼吁,银行应开辟污染物排放权、特许经营权等新型企业融资渠道。据悉,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抵押和质押贷款制度已列入决策议程。
除此之外,八大政策方向还包括: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环保的政策等。
影响:市民生活成本或增加
关于提高涉重金属排污费,很多市民都心存担忧,平时丢弃的废旧电池等是不是也属于排污费征税范畴?
对此,省环保厅一位负责人表示,提高涉重金属排污费,对普通市民将不会有太大影响,生活垃圾的排放不会纳入征税范畴。“虽然总体来说,对市民的影响不会太大,但排污费好比双刃剑,对普通市民来说,有利也有弊。利的一方表现在,提高排污费后,市民生活环境会更好,部分产品质量也会更优化;弊的一方则表现在,企业可能会把因提高排污费而增加的成本附加在消费者身上,导致部分消费产品价格上涨,增加生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