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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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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享受到服务,为何要补缴管理费

记者 马冰璐 鲁龙飞
 

星报讯 昨日,合肥潜山路一小区居民张女士来电称,她在小区买了一个地下车位,最近去办门禁卡,被告知,需要补缴5个月管理费200元。

据张女士介绍,买房时,她花了9万多元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今年年初,房子交付了。随后,她去物业办理车库门禁卡,“当时物业说,交接工作没完成,暂时没法办卡。”由于没卡,在此期间,她只得把车停在小区外。

3月份,她再次去物业,被告知,需要去开发商那儿开一个清单,才能拿到门禁卡。“因为忙于装修,最近我才去拿门禁卡,可谁料,物业让我先补齐从1月1日到目前的管理费,5个月共计200元。”她觉得,没有享受到车位的服务,却还要补缴费用,有些不合理。

针对此事,小区物业一位刘姓负责人表示,车位与房子同时交付,所以管理费从交付那天算起,“车位管理费40元/月,主要是用于保洁、照明等。”虽然张女士没有享受到服务,但这些工作一直在做,她还是应该缴费。随后,物业又和张女士进行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张女士补缴管理费,日后物业在其他方面对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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