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报道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5月18日,该院对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截至5月28日,十天法定上诉期限届满,被告人赖昌星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