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针对5~6岁学龄前儿童指出,“能通过实物操作或其他方法进行10以内的加减运算”。教育部表示,实施《指南》原则之一就是要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严禁“揠苗助长”式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5月29日《今日早报》)
应该说,《指南》的出台是有积极意义的,作为一个标尺,可以对幼儿教师、家长有一个指导、提醒的作用,为他们提供一个参照,做到心里有数。既然是指南,就必须规范,让人适用。从点上说,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指南》的那只手,必须在严谨科学、实事求是上用力,并且要谨慎出台。同时,将另一只手放在整顿、规范早教市场上,放在转变家长教育理念上,为孩子的未来把好监管关。毕竟,要根本修正目前学前儿童过度教育的危害和弊病,还一定在《指南》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