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 一名“肺癌”患者在黑龙江省牡丹江接受北京医生李康(化名)出诊实施的肺切除手术后不久,便病情转危被抢救,此时李康已离开医院。此后患者死亡,病理检查竟未发现癌细胞。有录音显示,就诊医院承认为李康索要了万元“红包”。为给姚凤柏之死讨个说法,其妻儿将出诊医生李康和其所在医院起诉到法院。
“肺癌”患者死后发现没癌
去年春天,53岁的姚凤柏出现咳嗽、咽痛和胸闷的症状,这种状况持续一个多月后,妻子陪他到医院拍了X光片,医生称其肺部有阴影,怀疑是肿瘤。当年5月9日,姚凤柏来到黑龙江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简称“第一医院”)就诊。两天后的5月11日,姚凤柏被诊断为左肺中心型肺癌,医生建议行左全肺切除术。
姚凤柏妻子说,他们当时想转院去北京医疗条件较好的大医院进一步确诊和做手术,但该院医生说,可以帮他们请北京专家来医院实施手术。随后第一医院邀请了北京胸科医院的医生李康到牡丹江为姚凤柏实施手术。患者家属提供的录音资料显示,手术前,该医院胸外科医生向他们要了1万元,作为给李康的费用。
去年5月14日中午11点05分,李康主刀为姚凤柏实施“左全肺切除术”,手术持续了2个小时45分钟。当天下午3点45分,姚凤柏突然出现血压下降和胸痛症状,第一医院立即组织进行抢救,而此时李康已离开了医院。虽经医院全力抢救,姚凤柏还是于当晚11点30分死亡,死因诊断为“心功能衰竭”。抢救中进行开胸探查时,发现姚凤柏心尖处至左心室有一贯通伤,而术后病理检查竟未发现癌细胞。
医生被指收钱并擅离职守
姚凤柏死后,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发现患者心尖处至左心室有一贯通伤,死亡原因为“医源性迟发性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功能障碍”。
姚妻说,她和儿子看到尸检报告后才知道姚凤柏的死因。他们认为,正是由于出诊医生李康不具备手术能力,在术中损伤心肌而未做相应处理,导致术后左心室壁破裂;事发后李康又不在场参加和指导抢救,加之第一医院不具备抢救的技术和条件,最终导致姚凤柏不治身亡。
代理律师称,李康接受会诊任务后,通过第一医院向患者索要了巨额“劳务费”,在没有确诊为恶性肿瘤的情况下,贸然对患者实施肺叶全切除手术,术后病理检查证实手术切除物并没有癌细胞。李康的过错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诊疗规范,侵犯了姚凤柏安全就医和生命健康的合法权益,构成了违法侵权。
所在医院一同被告上法庭
家属认为,李康所在北京胸科医院也难逃干系。北京胸科医院没有履行审查义务,放任李康到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医院实施会诊手术,并最终造成姚凤柏死亡。该医院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李康一样构成了违法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们要求该医院及外科医生李康连带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83.6万余元,其中包括2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北京通州法院立案后,于近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专家卓小勤表示,目前我国医师走穴猖獗,基层医院不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为了留住病人,一律请上级医院的医师手术。这些医师为了“红包”和回扣,不顾患者就医安全,因医师走穴而死亡的患者越来越多。
卓小勤认为,本案作为北京市首例会诊医师被推上被告席的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