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闯红灯?有相机在背后“盯着”你
醉鬼手持酒瓶“闹银行”
每例每年补助最高8000元
省城近6成支出都保障了民生
4月份,合肥CPI回落到3.0%
地震博物馆有望“安家”徽园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晚期血吸虫病人
每例每年补助最高8000元

记者 李皖婷
 

星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将对符合医疗救治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实施医疗救治,医疗费用予以适当补助。

晚期血吸虫病患者须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救治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医疗救治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晚期血吸虫病诊断证明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个人资料、诊断结果等。非血防区需列入救治范围的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救治申请。

在医疗救治经费方面,将按平均每例每年5000元的标准安排医疗救治补助经费。对家庭困难、病情严重、确需进一步治疗的晚期血吸虫病人,在经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并经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提高救治补助标准,但最高每例每年不超过8000元,从当地医疗救治经费总额中调剂。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