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本是平日生活里的常事。但是在宫廷内,由于尊卑差别很大,所以吃饭有一套严格的等级制度。
清朝皇帝平时吃饭称为“传膳”、“进膳”或“用膳”,其地点多在皇帝的寝宫或经常活动的地方。皇帝每天分早、晚两次用膳。早膳多在早上六七点钟,晚膳却在12点至午后2点,另外,每天晚上在6时前后还要进一次“晚点”(小吃)。
如果没有特别旨意,任何人都不能与皇帝同桌用膳。皇太后、皇后及妃嫔,一般都在本宫用膳。
一桌膳食几十种,许多东西都是拿来摆摆样子,然后按清廷的规矩赐给别人。帝、后剩下的膳食,一般赐给妃嫔、皇子、公主、大臣等,而妃嫔所剩的膳食,多赐给宫女和太监等人。
宫中有个严格的戒条:帝后们用餐时,无论遇到多么爱吃的菜,最多只许吃两箸,若要夹过三箸,此菜就会立即被撤下,很长时间内不许再上此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