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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买黄金”,700万“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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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5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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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买黄金”,700万“打水漂”

承丽 叶俊学
 

星报讯  昨日,凤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银行员工特大非法经营案,该案中11名银行客户损失近700万元。

今年春节刚过,凤台县居民杨某等11人到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1年2月至2012年1月期间,他们到凤台县某银行办理业务时,该行理财经理周某向他们推销一种俗称“买黄金”的理财产品,并称能保值并且收益高。杨某等人先后投资690余万元购买该种理财产品。2012年2月中旬,杨某等人找周某要求撤回资金时,周某则称投资款已被他炒黄金全部亏空。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男,1972年12月12日生)是淮南某银行洞山支行营业部员工,他于2011年2月至2012年1月期间,利用其身份向到该行办理储蓄或理财业务的客户宣传贵金属递延交易业务。当客户同意让其办理此业务时,周某让客户办理理财账户并开通个人网上银行,索取客户网上银行密码及U盾,随后将客户账户上的资金转移至以其亲戚武某名义办理的个人账户上,进行贵金属递延交易。

由于其对黄金市场走势行情判断失误,至2012年1月底,周某将客户杨某等11人的资金共计694.4万元全部亏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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