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获悉,5月9日上午,一名男子在合肥市寿春路和六安路交口的路中间欲自焚,被民警及时制服,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5月9日9时30分许,一名交警正在合肥市寿春路和六安路附近维护交通秩序时,突然,一名男子冲到该路口中间,打开随身携带的汽油桶,将汽油泼洒在自己的身上,手持打火机,扬言要点燃。见状,这名执勤交警立即将汽油桶带离现场,一边用言语稳定该男子的情绪,一边向合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
顷刻间,几名110民警携带灭火毯、灭火器等装备迅速赶到现场,成功将该男子控制,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消除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经了解,该男子魏某(59岁,河南安阳人),2010月3月在省城与他人发生商业纠纷、赔偿等问题。5月9日上午,魏某欲采取自焚的过激行为,好在民警及时对其予以制止。
经警方调查,魏某在闹市区主干道欲自焚,引发大面积交通拥堵,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目前,魏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逍遥津派出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一定要通过诉讼等正确渠道解决,切勿过激行事,否则不但于事无补,可能还会受到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