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今年中考时间仍为6月14日~16日,艺术、体育特色班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的80%,考生只有素质评价达到4个B等级或以上才能上省示范,合肥市中考志愿将首次设置提前批,并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昨天,《2012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中招方案”)正式公布,合肥市市区公办高中消除择校走在了全国前列,合肥或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发文取消择校的城市。
关键词——考试成绩呈现
综合素质评价仍将作为中考录取依据之一
合肥市今年继续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主要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5个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发展状况,评价结果由“综合评语”和“评定等级”两部分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养”方面评定结果分为A、B两个等级,“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4个方面分为A、B、C、D等4个等级。“公民道德素养”方面的评价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4个方面评价A等级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人数的40%。
关键词——志愿设置
今年首次实行“平行志愿”
今年合肥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并在普通高中招生中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即“知分填志愿”。共设置7个批次15个志愿。7个批次分别为: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及合肥二中特长生招生;有关学校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校教职工子女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控制线)。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合肥三中、五中、七中、九中、十中、合工大附中等6所省示范高中招生;合肥168中学、中科大附中招生。设A、B共2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合肥市示范高中、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安大附中及外语特色班招生;民办高中招生。设A、B、 C、D共4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A、B 、C共3个平行志愿。
第五批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第六批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设2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关键词——报考细节
提前批次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个
据介绍,由于今年合肥市志愿设置变化较大,志愿设置比去年多了两个批次,志愿数也比去年多了5个。
报考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的考生,录取后按照统招生、指标到校生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分别安排到3所学校学习,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合肥一中与合肥三十二中、五十一中,合肥六中与合肥二中、十七中,合肥七中与合肥十三中、安大附中,合肥八中与合肥三十五中、二十八中,合肥九中与庐阳高中、科学岛实验中学,合肥十中与十一中分别结成共建对子,实行共建招生。
报考第四批次艺术、体育特色班的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不得低于合肥市区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最低分数的80%。其中,报考艺术特色班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报考体育特色班的考生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90%。有关学校外语特色班录取条件、艺术特色班专业测试方案须提前报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实施。
另外,合工大附中、中科大附中、安大附中录取时,高校教职工子女与社会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填报高校附中志愿前,须向相关学校详细咨询有关事宜。第五、六批次为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按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录满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关键词——录取原则
素质评价达到4个B以上才能上省示范
依照合肥市中招方案规定,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4个C等级及以上,其中录取省示范高中须达到4个B等级及以上。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普通高中要求相同。政策性加分计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普通高中录取首先确定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对达到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考生成绩、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
关键词——平行志愿录取
按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合肥市教育局负责人详解了平行志愿录取方法:首先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即根据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课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体育、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录取时,采用计算机录取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
关键词——指标到校生
录取分数线可低于省示范线30分
据悉,合肥市今年仍将各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70%按照初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和规范办学行为等因素,分解到合肥市市区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实行分校录取。凡在学籍所在的市区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满二年(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省示范高中录取时,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数,分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为所报考的省示范高中全市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30分(指标到校生分配情况详见星空社区www.xksq.net)。
完全中学可拿部分招生计划招“直升生”
关键词——自主招生
合肥市完全中学可拿出本校部分招生计划,招收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直升生)。直升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凡在学籍所在的完中连续就读满二年(含符合条件转入、复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另外,为强化特色,合肥二中提前自主招收艺术特色生(美术60人、音乐30人),考生录取最低分数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最低分数线。合肥特教中心综合高中(100人)及经批准具备外地招生权的寄宿制民办高中,可面向外地招生。
关键词——中职招生
不设平行志愿仍按志愿顺序录取
合肥市五年制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工作由合肥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招生志愿顺序和计划数,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批次择优录取,不设平行志愿。
中职招生实行计算机投档、录取,按志愿顺序进行投档,以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录满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凡报考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学生,可自行到相关学校报名,并由各招生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咨询电话:0551-2817341(合肥市考试院)、3505125(合肥市教育局基教处)、3505165(合肥市教育局职成处)、3505168(合肥市教育局发展处)、3505215(合肥市教育局教研室)。举报电话:0551-3505156(合肥市教育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