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这些不同的商业用语却拥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格式条款”,通俗点说,就是“霸王条款”。你在日常消费中是不是也深受其扰却不得不任其“宰割”?合肥市消费者协会从今天起,独家联合本报发出“征集令”,围剿我们身边的“霸王条款”。
案例:汤米洗衣,你到底想把责任推给谁?
2012年4月30日,合肥市民吴女士将全羊毛西服交给位于清溪东路的汤米洗衣店干洗,店员没有发现破损处。但5月2日下午,吴女士被告知裤子有破洞,该店拒不承认西裤在店内破损的事实,以有店堂告示为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吴女士遂投诉至合肥市消协。
合肥市消协5月7日发现该店内的“敬告顾客”的店堂告示,多处涉嫌不平等条款,像第九条“由于挂衣架的容量有限,超过三个月未取走的(衣物),本店将视同遗弃物品而自行处理”,及第十条“取衣时,请您确认衣物数量及洗涤质量,离开柜台后本店对顾客已取走的衣物不承担任何责任”,都是明显的“霸王条款”。
消协认为,消费者将衣物交由洗衣店后,衣物破损、洗坏的风险也随之转移到经营者这方面,经营者以店堂告示的形式设置二次检查,将洗涤衣物的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种做法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违反了权利义务对等原则,涉嫌“霸王条款”。
界定:什么叫“霸王条款”?
“霸王条款”又称“格式条款”,是经营者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这些条款只强调经营者自身的权利,使经营者有意逃避法定义务,甚至将一些不平等的内容强加给消费者,以此达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目的。
啥样的不公平条款才算“霸王条款”?我们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该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2、商家促销对赠品质量概不负责; 3、本楼盘广告为要约邀请,一切图片、文字说明以合同为准; 4、甲方提供代为上牌,服务中出现交通事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5、如遇堵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完不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等。
征集:你也遇到过“霸王条款”?告诉我们!
近年来,消费者关于“霸王条款”的投诉持续上升。仅去年一年,合肥市就接到了300多件与此相关的合同类投诉。合肥市消协独家联合本报,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消费者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霸王条款”。曾遇到过“霸王条款”或是正在为“霸王条款”所扰的消费者,欢迎联系我们:0551-5223765,或直接拨打合肥市消协投诉电话:0551-2649904。
据介绍,此次征集活动的重点为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征集活动结束后,合肥市消协将对征集到的各种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筛选、论证,集中点评,选出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及点评意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下一阶段整治霸王条款专项行动的重要线索,逐步依法加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