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小学招生方案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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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小学招生方案昨公布
○严禁中小学招生组织入学考试 ○市区进城务工子女集中在7月中旬报名
费勇 王一斌 星级记者 桑红青
 

昨天,合肥市教育局正式下发《关于2012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中小学招生方案”),依照招生方案规定,合肥市小学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组织入学考试。同时,合肥市市区民办学校统一报名时间确定为6月9日至10日,该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从去年的134所增加到175所,符合条件者可在7月中旬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原则】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组织入学考试

小学升初中可要进行考试?我家实际居住的房子和户口不统一可能上学?……依照合肥市中小学招生方案规定,该市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一是“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统筹合理划定学区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通过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或考核选拔学生。

二是今年继续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小学招生】 适龄儿童入学必须带齐“五大件”

依照中小学招生方案规定,公办小学入学条件为:凡户籍在合肥市、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产证;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初中招生】 外地借读回合肥报名的将实行单独报名

合肥市教育局要求,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由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集体报名。在外地借读回本县(市)、区(开发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单独报名。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产证;4.小学完成证书(或学籍证明)。

【民办学校】 市区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9日至10日

对于民办学校招生,合肥市中小学招生方案规定,各县(市)、区(开发区)内所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应相对统一,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及巢湖经济开发区内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自行确定,合肥市市区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0日,6月18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

【特长生招生】 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5%

合肥市学区方案规定,今年除省教育厅批准在本辖区内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义务教育学校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收人数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15%。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合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报经合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残疾儿童】 由县级教育部门统一安排随班就读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按照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合肥市四县一市聋哑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本县(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合肥市市区盲和聋哑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弱智儿童少年在本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弱智儿童辅读班”或在学区内随班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符合条件者可在7月中旬办理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在合肥市的经商证明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务工证明(均要求1年及以上)、暂住证(暂住1年及以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统一到暂住证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定点学校就读。

另据合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帮助更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就近入学,该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从去年的134所增加到175所,符合条件的可在7月中旬到暂住证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合肥市各区中小学学区方案6月上旬公布五类特殊适龄儿童也可按学区入学

严禁公办中小学跨行政区招生

星报讯(星级记者 桑红青)今年我家附近的小学学区可会调整?我家孩子户口挂在爷爷的户头下,能就近入学吗?合肥市中小学学区方案最快什么时候公布?……连日来,不断有家长咨询合肥市各区中小学学区可会出现调整。昨天,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备受关注的合肥市各区中小学学区方案6月上旬统一发布。据悉,五类特殊适龄儿童少年也可按学区入学,但严禁公办中小学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

城区各中小学学区方案6月上旬公布

合肥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制定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并于5月30日前报合肥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据透露,合肥市瑶海、庐阳、包河、蜀山等区的中小学学区方案将在6月上旬统一公布。

五类特殊适龄儿童也可按学区入学

依照合肥市教育局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合肥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4)在合肥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5)烈士子女。

另外,对于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由房产证地址所属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严禁公办中小学跨行政区招生

合肥市今年将严禁公办中小学跨行政区招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公、民办中小学班额。同时,合肥市市区及县(市)城区择校生比例应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5%以下。招生结束后,各学校要把招生结果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及时公告。各类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各学校学生分班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凡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当年度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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