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报道 北京密云农民程金松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结果与女子王某驾驶的夏利车相撞,造成王某一家三代共计四人被烧死在车内。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程金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共计108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认为法院量刑过轻,遂提起了抗诉。
现年31岁的程金松是北京密云县太师屯镇东学各庄村人,在父母的资助下,他买了辆现代轿车拉黑活儿。事发前不久,他刚和妻子离婚,4岁的女儿由他抚养,并和父母住在一起。去年4月15日,程金松在家吃晚饭时喝了白酒。晚9时许,女儿高烧39℃多,他酒后仍开车送女儿去城里看病。当时,他的女儿坐副座,父亲坐后排座。他沿着101国道行驶至大石岭村西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红色夏利车相撞,夏利车侧翻起火,王某及其父母以及14岁的女儿被当场烧死。现代车内3人也不同程度受伤。经检测,程金松属于醉酒驾驶,车速为124公里/小时,属于超速。经交通部门认定,程金松负事故主要责任。驾驶夏利车的王某因属于左转没有避让直行,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