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蚌埠市政府办印发了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首次明确规定:市长热线电话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年度考核结果计入目标管理总分。
据介绍,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市长热线电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市长热线电话作用。考核对象为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市长热线电话工作网络成员单位(含部分二级网络成员单位)。
考核内容涵盖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制度建设、办理成效、群众满意度等五个方面。主要包括:重视市长热线电话和本单位服务热线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对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交办和本单位服务热线受理重点事项亲自批示或指示办理,并积极督促落实。热线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办理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交办事项,热情对待市民群众,及时受理各项诉求。建立热线电话值班、接受、办理、督办、反馈等工作制度;建立热线电话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建立热线电话工作联动机制,办理受理事项、处置相关问题实行联动。认真落实办理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交办事项,年度总办结率95%以上等。
对与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服务热线或应急值班电话不实行24小时运行的,服务热线或应急值班、受理市民群众诉求缺失的,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重点交办事项未按照规定时限反馈落实办理情况的,将扣减得分。
市长热线电话工作年度考核标准以100分计,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