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省城市民李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在临泉西路一家足疗店上班,现在辞职找老板结算工资,不料被扣掉700元。
李女士介绍,今年初应聘到这家足疗店上班,工作一个多月后,因为家里有事请假,后决定辞职。“老板听说我要辞职,结算工资时扣了700元,说当初进店时说好工作至少要满半年,他这种做法合理吗?”李女士说,因为是私人小店,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当时并没有说不满半年要扣工资。
合肥市市长热线值班人员表示,李女士只要和足疗店有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感觉对方的做法不合理,可直接向足疗店所属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