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李某与刘某系邻居,平时两家关系很好。2011年11月26日,李某帮刘某家修房时,架板断裂,李某摔伤住院治疗,支付医疗费3000多元。李出院后,刘拒不支付医疗费。李某一气之下将邻居告上法院索赔9000余元。
经查,李某出院后,将住院清单交给了刘某。双方协商医疗费用时,刘某以手中持有的住院清单,声称已经支付了李某医疗费。包河法院审理后认为,法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判决刘某支付相关损失5000余元。
法官提醒:邻里之间、好友之间义务帮工非常普遍,这本是值得提倡的美德,但一旦出现事故,受害人碍于面子或不懂法律,不向受益人索赔。但按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