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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查处制售假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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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要求完善药品质量标准
严厉查处制售假药行为

 

据中新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工作安排要求完善药品质量标准,严厉查处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

工作安排要求,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工作安排强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并发布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严厉查处制售假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出租出借证照,以及买卖税票、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活动。

工作安排还指出,选择在300个左右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具体模式。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调整医药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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