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时间里,打着房产项目开发的幌子,以高利息为诱饵,骗取44笔集资款高达1.2亿元。昨日下午,合肥警方详细披露了这起特大非法集资案。
高利息为诱饵网罗44笔借款
“不好了,不好了,他把我们的钱骗了,人也找不到了……”2011年10月7日下午4时许,6名女子匆匆忙忙跑进庐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值班室,语无伦次地对值班民警说。
一位自称刘平(化名,合肥人)的女子告诉民警,2009年5月份,合肥某置业有限公司的王林找到她们借钱称,他的公司在宁国市竞拍下一块地,准备开发房产,可眼下缺少启动资金。王林还承诺,利息会比银行高出很多。于是,她们纷纷将钱借给了王林。可是,从2011年9月份开始,她们就再也联系不上王林,没办法,只好报警求助。
经过近一个月的细致调查,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发现,王林(化名,男,60岁,合肥市人)系合肥某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公司主要股东名叫张山(化名,男,50岁,合肥市人)。2009年5月17日,该公司在宁国市设立了一家子公司,并通过竞标拍下一块地,准备开发住宅房对外出售。
王林等人四处网罗借款,并承诺一律以月息5分至15分作为回报。最终,王林、张山等人向个人或一些小额担保公司借了44笔款,其中,90%的月利息在5分以上,大多都在8分左右。
玩“空手道”两年非法套资1.2亿元
“可以认定这是一起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经侦大队大队长梁斌告诉记者。2011年12月27日和2012年1月12日,专案组分别将王林、张山抓获。王林、张山二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警方查明统计,自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的两年多时间里,王林、张山等人或向他人打借条,或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共骗取44笔个人或小额担保公司的集资款达1.2亿元。王林、张山二人还交代,借到最后,就连他们自己都有点后怕,因为他们清楚,前面一个人的利息是借后面一个人的,就是大家常讲的“拆东墙补西墙”。
昨日,合肥警方提醒市民,远离非法集资,对于发现投资风险较大,投资回报明显超出社会正常水平的,要谨慎从事,切勿相信“高回报、零风险”之类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