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财产合计超过500万元却不肯偿还借款人民币112万元及相应利息,并隐匿高档轿车以阻碍法院进行司法拍卖,4月17日,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当庭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王顺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了解,王顺珺本是虹口区法院一起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2009年1月虹口区法院判决她返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12万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她不仅逃避履行,更涉嫌构成拒执犯罪。经法院查明,王顺珺名下拥有位于北京西路355弄1号902室高档住宅1套以及保时捷S牌跑车和宝马7200AA高档轿车各1辆,房产、车辆合计价值在500万元以上。在法院限定履行的期限内,王顺珺不但不主动履行,反而销声匿迹,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执犯罪。
2012年1月30日,在公安机关的严密布控和追捕下,王顺珺被抓获,警方发现其随身携带30万余元现金和4万余元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