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人打着“外出考察”等各类名目进行“公费旅游”的现象并不鲜见。我们不妨以史为鉴,来看看历代政府是如何治理这个问题的。
“驿站” 免费供应食宿
古时候的交通极不发达,各地人员往来极为不便,因此自秦汉时期,中央政府就建立了相应的沿途接待制度,由各地的地方官府设立“驿站”,负责过往官员的接待服务。
驿站所需要的物资、经费由中央或地方政府负担。于是,驿站的建立就为公文传递和官员出差提供了方便:一是免费使用车船马匹等交通工具,二是免费供应食宿,三是能获得当地的一些土特产。
官员凭身份享受 “驿馆”待遇
到了唐代,公务往来日益频繁,这项制度也日臻完善,不仅中央政府设置了招待所——“驿”,而且地方政府也设置了“馆”,形成了数量众多的“驿馆”。既为官员因公出差这种日常的行政管理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也是对官员的优待,进而演变为一种特权。出差的官员享受驿馆的接待服务需经过上级批准,携带通行凭证方可获得相应的待遇。当然,官员的身份和品级不同,饮食、住宿、车马的接待标准也不尽相同。
驿馆接待造成沉重财政负担
宋元时期大致延续了唐代的政策。明朝初年,贫苦农民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吸取元末“给驿泛滥”导致官吏腐败、民怨沸腾的教训,从洪武元年就颁布法令对某些特权者进行了限制。他命令“非军国重事不许给驿”,明示大小官员“不得擅乘驿馆船马,违者罪之”。
然而到了明中叶以后,由于朝政腐败,驿馆泛滥,管理混乱,各地政府不堪重负,虚报冒领盛行,部分地方官员乘机欺上瞒下,横征暴敛搜刮驿银,敲诈勒索支应驿差,贪赃枉法累害于庶民百姓。为了取悦、奉承来往官员,很多驿馆还建有楼台亭阁,或因山就水,或凿池植树,营建有四时美景的内部景观,以致朝野“清邮传以疏民困”的呼声四起,迫使明朝政府三次对驿馆管理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革。可惜,再好的规定也有人钻空子,一些高官子弟本来没有权力享受服务,但照样在自己的旅途中作威作福,一样待遇也不能少。驿馆接待制度产生巨大的接待费用,造成了中央政府沉重的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