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东方早报》报道 浙江嘉兴市海盐县的舒先生因闯黄灯被罚,但舒先生不服,以“处罚无法律依据”为由把当地警方告上法庭,成为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之后,嘉兴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舒先生败诉,舒先生随后向嘉兴中院提起上诉。日前,嘉兴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舒先生上诉,维持原判。
黄灯亮起时,车辆是否可以通行?记者向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行了在线咨询。公安部将此问题转交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解答。该局表示,若黄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继续通行,同于闯红灯,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