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省物价局正式对外发布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的听证会公告,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听证会消费者及旁听人员。据悉,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各地居民用电在6月份要推行阶梯电价。我省计划在5月份召开阶梯电价听证会。
记者从昨日发出的公告中看到,省物价局将在合肥召开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委托了省消费者协会面向全省公选消费者及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0名,其中消费者8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7名。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不超过8名。
消费者和旁听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本省范围内;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并保证能亲自参加听证会。消费者和旁听人员均委托省消费者协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消费者协会随机抽取并通过面试确定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和旁听人员。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通过登录省消费者协会网站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省消费者协会网址:www.ah315.cn;电子邮箱:ah4663315@163.com。
相关链接
阶梯电价分三档计算
据省物价局通报材料表述,听证方案计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电价原则上维持较低价格水平,一定时期内保持基本稳定。起步阶段第一档电量,原则上按照覆盖本省区域内80%居民月均用电量确定。
第二档,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每度电不低于5分钱。电量按照覆盖本省区域内95%居民用户月均用电量确定(即覆盖率80%~95%之间的电量)。
第三档,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每度电为0.3元左右。
低保户、五保户每月有望免费享受10度电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目前,我省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的用户分城乡居民家庭用户和学校等非居民用户。居民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是,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对于百姓最好的消息就是,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用电,今后将采取补贴方式,我省为每月每户将免10度电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