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河北雄县一位高龄产妇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接生时因医疗问题痛失幼子,经过一年多的诉讼赢得了官司,但当母亲想要回孩子遗体时却傻了眼,家人需缴纳10万多元的停尸费。由于数额巨大,孩子的遗体一直未能取回。
高龄母亲痛失幼子打官司
2010年10月,家住雄县41岁的孕妇李华(化名)因腹痛来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看病,医院对其做了剖宫产手术,生下一个男孩儿,但孩子面色苍白,无法自主呼吸。医生们将孩子送到了新生儿室进行抢救,经过5个小时的抢救,孩子没能保住,离开了人世。
由于孩子没到10个月医院就做剖宫产,所以李华的家人一直认为医院应该负责。为了分清责任,李华夫妇将医院告上法庭。法院委托北京一家鉴定中心做了第三方鉴定,最终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与原告之子的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
法院考虑到李华为高龄产妇,因为这件事情出现了抑郁症,酌情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0万余元。在接到判决书后,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服从了判决,并做出了赔付。
一年多停尸费要10万余元
正当整个事情将要烟消云散,李华的家人打算要回孩子的遗体火化埋葬时,却被太平间告知需要缴纳每天200元的停尸费。
2012年3月10日,李华的哥哥与医院取得联系,希望要回孩子的遗体。经医院介绍,他们与位于该院内的太平间取得了联系,被告知需要缴纳每天200元的停尸费,才可将孩子的遗体领走。“每天200元,孩子在这里一年多了,就需要10万多元,我们获得的赔偿还不够停尸费呢!”李华的家人十分激动。
为核实情况,记者昨日来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太平间,找到停尸房的负责人。据其介绍,他没有收到这笔停尸费,至今孩子仍在冰柜内,至于是否向李华家人索要过每天200元的停尸费,他并没有回答,只说一般停尸为每天100元。由于数额巨大,李华家人一直没有取回孩子的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