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快报》报道 7.25亿元。这不是某个富豪的身家,也不是某家企业的利润,它只是一张罚单上的追缴和罚款金额。开出这张罚单的是广东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而被处罚的是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后者涉嫌违法采矿被处罚。
茂名石化矿业有限公司(简称矿业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由大型国企“茂名石化”的一个子公司改制而来,它曾经是石化系统亏损企业改制成功的典型,每年上缴税款就达6000多万元。采矿权证的到期时间是2009年6月30日。到期之前,矿业公司多次与茂名石化交涉,要求按照当初的改制方案“续证”。但茂名石化、茂名市政府却要收回采矿权,不同意续办采矿权手续。有着2000多员工的矿业公司,没有采矿权就意味着关门。于是,矿业公司一边争取续办采矿权证,一边在采矿权证到期后继续进行开采。这种行为被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认定为非法采矿活动,国土局连续三次下达通知,要求停止开采。而矿业公司并没有理会。2010年5月19日,茂名国土局对矿业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停止开采,二是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对于这个处罚,矿业公司不服,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2010年9月,广东省国土厅决定撤销茂名国土局的行政处罚,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011年10月,茂名国土局向矿业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采矿,罚款7.25亿元。
记者昨日从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追缴和罚款还将增加2亿多元,与此前的7.25亿元相加,该罚单的处罚总额将达1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