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4月1日对广受社会关注的贺州地税局长灭门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对凌小娟等3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1年5月2日,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地税局贺街分局局长周子雄一家四口,包括他的妻子凌小云及儿子、女儿在家中被害。5月20日,案件告破,凌小娟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三人死刑。
宣判后3人不服,均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凌小娟等3上诉人杀人动机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且无任何法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情节,无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依法裁定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