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梁振英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于2012年7月1日就职。
会议审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选举梁振英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的报告,听取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王光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产生过程的汇报。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了讲话。他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是依法进行的,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梁振英先生的当选,反映了香港社会对他的认同、信任和期望。
温家宝总理签署了任命梁振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国务院第616号令。梁振英昨日发表声明,感谢中央政府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