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环保部门获悉,省政府发布《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在机动车尾气排放、噪音污染等多个领域进行了约束性规定。根据《规划》要求,从今年起,合肥、马鞍山、芜湖率先实行“黄标车”限行制度。
据介绍, 从2012年起,示范区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新注册和转入车辆一律须取得环保合格标志,并逐步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和尾号限行。2012年,合肥、马鞍山、芜湖率先实行“黄标车”限行制度,2013年示范区基本实现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