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我省2012年度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目录包括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和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涉农商品价格及经营性服务收费两部分。
目录的公布,提高了涉农收费和价格透明度,规范了相关单位和行业价格和收费行为,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也从源头上切实减轻了涉农企业负担。目录对涉农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农机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等,要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标准收取,严禁乱收费。同时将国家及我省最新的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政策进行了明确。
在公布的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涉农商品价格中,增加了农村自来水销售价格。
相比2011年,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稻谷和小麦收购价2012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如每50公斤早籼稻由102元提高到120元;每50公斤混合小麦由93元提高到1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