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现年23岁的犯罪嫌疑人李强,一年前因涉嫌盗窃被抓获并被判刑一年,其实他身上还另外背负一起抢劫杀人命案和一起强奸抢劫案。他“安心改造”,以为“潜伏”在看守所就可以逃脱严惩。结果,距离他刑满释放只有十天,暴露,被揪出。
2010年3月18日凌晨1时许,宿州市道东办事处辖区某饭店30岁的女服务员李芳下班回家,途经埇桥区汴河路与宿固路交叉路口南侧向东5米处时,被人杀害,一部手机和若干现金被抢。
案发后,该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经调查,未发现有价值线索,案件侦破陷入僵局。
2011年3月19日,灵璧县公安局浍沟派出所根据举报,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强(男,小学肄业,灵璧县朝阳镇人)抓获。
经审讯,李强供认了2010年以来驾驶摩托车伙同他人或单独作案十余起,盗窃电动车、粮食、现金的犯罪事实,甚至连其姐姐和女友家都不放过。不久,李强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一年。
近日,办案民警发现李强可能是一起抢劫强奸案的重大嫌疑人。经进一步核实,李强2012年3月19日就会期满。事不宜迟,3月9日,灵璧警方根据属地管辖将李强移交埇桥区公安局刑警大队。
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李强交代,2009年6月1日凌晨1时许在二中广场寻找目标,恰好受害人张雯路过,便持弹簧刀将受害人劫持到南关菜市场运东四巷内强奸,抢走现金150元。
侦查人员将嫌疑人李强与两年前发生在道东区的抢劫杀人案联系起来,发现嫌疑人的作案手法与该案作案手法极为相似,遂进一步加大审讯力度。李强最终交代了2010年3月18日抢劫杀害李芳的犯罪事实,并指认了作案现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