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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操女神” 岂可剥夺配偶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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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操女神” 岂可剥夺配偶性权利

舒爱民
 

38岁的“贞操女神”涂世友在微博公开征婚,要求党员公务员处男优先,婚前不发生性行为,婚后三年考察期不过性生活。网友评论称,贞操女神这么苛刻的条件会成为“剩斗士”。面对网友对其炒作的质疑,涂世友表示否认。(3月21日中国网)

我并不完全赞成把“贞操女神”涂世友比作“凤姐”,毕竟她对性的节制和对“贞操”的坚守是实在的,而建全国首个贞操网、倡导婚前守贞,也多少有些积极意义,比那个嘴里没真话、身上没本事、为炒作而炒作的“凤姐”更多了说服力。但是,我也不赞成她微博征婚的某些条件,其中“婚后三年考察期不过性生活”,更是剥夺了配偶的性权利,实在是既不合法又不近人情。

不容否认,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各种思维和多元观念影响着国人,其中在感情和性爱的态度上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一些人似乎对感情更加漠视,对性爱更加随意,于是 “一夜情”、“包二奶”等现象层出不穷,“换妻游戏”、“网上性爱”相继上市,青少年过早恋爱甚至发生性行为也日渐增多,“未婚妈妈”、“少年爸爸”也并不鲜见,无疑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家庭难题,也让传统的婚姻观、性爱观和家庭观受到严重挑战。 “贞操女神”的出现,不能说完全没有积极价值和启发作用,我们岂能将其一棍子打死、尽情嘲讽?

问题是,凡事不能矫枉过正、走向极端。尽管每个人都有权决定自己的爱情、婚姻和性爱方式,但是不能以影响他人幸福、剥夺他人权利为代价。就拿涂世友来说,她本人可以将“贞操”进行到底,做一个完美的“贞操女神”,却不应该拿自己的性爱理念来苛求别人、约束配偶。性不仅是成熟男女的生理需求,同时也是每个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性的权利和义务,涂世友虽然可以要求“党员公务员处男优先,婚前不发生性行为”,但一旦“婚后”成为夫妻,凭什么要求对方“三年考察期不过性生活”?这种缺乏性爱情趣的婚姻又能维持多久?这样为了“贞操”而“贞操”的性爱观又有什么多少实际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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