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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三查”、“三统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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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
实行“三查”、“三统一”制度

陈祥华
 

合肥市房产局产权监理处于3月5日召开主任办公会,通报1~2月市局督查通报,针对通报中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实行日常管理“三查”制度;同时针对启用新的房屋登记管理系统,努力做到“三个统一”制度,严格落实市局周督办制度,全面提升全处职工精神面貌,圆满完成合肥市房产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日常管理“三查”制度

一查:处领导对分管的科室每天做到分三个时间段现场检查。科室负责人对科室人员做到随时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不留死角。

二查:政秘科组织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要求科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限时改正。

三查:处领导每月安排一次对负责协管的五个办证点进行现场督导和检查。

业务管理“三统一”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局督办事项制度,产权监理处率先组织安排全面关闭老系统,启用新系统,严格按照房屋登记簿要求努力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新系统启用时间(3月1日);统一新系统受理要件及程序,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统一财务票据管理,每月对五个办证点按照处制定的财务票据核销细则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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