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见主人与他人发生争吵,饲养了多年的狼狗突然发飙,将“对手”咬伤。近日,凤阳县法院审理了该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调解,沈某某愿意赔偿大山(化名)医疗费损失2000元。
2011年10月22日,凤阳大山在维修住房时,因建筑垃圾的堆放问题与沈某某发生了争执。争吵中,沈某某家喂养的狼狗护主心切,扑上去将大山咬伤。大山后到凤阳县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疫苗进行治疗,花去医疗费用2000元。双方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大山把沈某某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