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着走着,迎面来了两位民警要查我的身份证, 还将身份证号输入读卡器中,查看是不是坏人,好吓人啊! ”18日,一名广州市民发出微博, 引起不少网友关注。(3月19日《羊城晚报》)
盘查权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一项重要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不过,每一个人都成了被警方怀疑的对象,在警方眼里所有人都是嫌犯,这正常吗?在这个过程中,警方看谁像嫌犯,谁就有被盘查的可能。且不说被盘查会浪费市民的时间,无缘无故被警察盘查一番,肯定感觉非常晦气,好心情都会消失。如果盘查时没有带身份证,还有被带到派出所的危险,要折腾好大一阵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