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聘任制改革试点,不光没有针对试点城市制定统一的指导性文件,甚至连试点的区域都是各省市自行申请的,而非国家强行指定。(3月18日《济南时报》)
笔者认为,与其搞一些“花样”繁多的制度架子,真不如将原本的“辞退机制”做实落实。公务员不能“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自然得不到社会和群众的原谅。这样,不如出台“辞退公务员实施细则”,细化考核标准,真正让能者上、庸者下,让公务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这既是政府机构自身净化的职能所在,更是对人民群众呼声的最好回应,也是对过去“公务员退出机制”中有关规定的补充和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