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电梯“口” 脚还是自己的吗?
2012年3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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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买完菜准备回家 哪知悲剧在路上
踏上电梯“口” 脚还是自己的吗?
脚掌粉碎性骨折十多处 伤情加重恐要截肢
马芹芹 记者 张敏/文 黄洋洋/图
躺在医院的伤者
 

刚给左脚掌打过麻药的朱玉华,渐渐停止了痛苦的呻吟,她甚至一度认为脚掌只是被不小心地“崴了一下”,医生向家属悄悄叮嘱,“伤势非常严重,整个前脚掌有十多处粉碎性骨折迹象,如恢复要进行多次手术,如果伤情感染加重,恐怕就要截肢……”

昨日上午9时许,在省城长江中路飞凤街BRT地下通道内,67岁的朱老太不经意踏上扶手电梯,未曾料到,竟踏进了一场连左脚都差点被“吃”下去的悲剧中。

揪心:老太脚掌卡进电梯缝隙口

昨日,记者赶到省城长江中路飞凤街BRT地下通道内现场时,事故当事人朱玉华老人已经被紧急送往医院急救。

一名保洁人员称,待大家发现异常时,伤者已经自行将左脚从电梯缝隙口拔出,坐在台阶上,面容苍白,“左脚血肉模糊,不停流血。”由于一度被卡缝隙内的两阶梯之间锋利截口,阶梯上面的钢片刺进脚掌。

一旁的电梯维护单位工作人员称,电梯已经停运多日,原因是电梯踏板意外被盗。

解释:电梯踏板被盗多日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这台手扶电梯为上行电梯,在上行位置处,设置了三个防护警示锥,并用绳索栓住,堵住了市民踏上电梯的去路。

踏板位于电梯与地板砖的接合处,一共有两块,相互拼接在一起,较大的一块仍留在原地,被盗的恰是稍小的踏板,也是市民踏上手扶电梯的“第一步”,如今空缺出缝隙,里面是错综复杂的机械零件。

至关重要的踏板去哪了?保洁员说:“周三晚上11点管理人员下班后发现被盗了。”这个事关安全的踏板封闭严实,尺寸不一,属于厂家特别订制。

虽然一排警示锥成为唯一的提醒。仍有路过的市民往往不知情,加上地下通道内灯光偏暗,习惯性地踏上电梯,发现有张口的缝隙,才迅速退下。

讲述:忍痛强行拽出了脚掌

在武警医院(南区),记者见到了正在做术前检查的朱老太,她是名退休职工,本地人,住在芜湖路单位的宿舍楼。“我早上在三孝口附近的菜市场买好菜,就准备坐电梯上BRT站台回家,因为光线不好,以为电梯正常运行,也没在意防护锥,没想到一踏上电梯,刚落下的左脚掌就卡在电梯缝隙里。”

“左脚掌顺势被卡住了,我就感觉整个脚崴了一下,就准备拽出脚。”朱老太努力抬起左脚,才感觉到脚掌被钢片刺进,忍着剧痛,强行拽出后,发现鞋子破损严重,左脚已经血肉模糊。

送医后,因为打了麻醉针,朱老太暂时没有感觉到锥心的痛楚。

担忧:伤势严重恐要截肢

主治医生介绍,通过拍片检查发现,伤者的左脚掌位置挤压伤极其严重,“约有十多处粉碎性骨折,五个脚趾几乎都骨折了。”

医生毫不含糊表示,鉴于伤者伤情,若想康复,情况乐观情况下,需要连续动几次手术,费用约在10万元以上,“如果伤者伤口感染加重,从挽救伤者性命来看,或许需要截肢处理。”

第一次手术就是对皮肉进行清创缝合,避免出现感染,需要三万多元费用。

记者联系上庐阳区城管局后,有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得知电梯夹人致伤一事,已经安排人员前去现场勘察,具体的结论原因还在调查中,“地下通道手扶电梯主管单位是城管局下属的重点路段管理办公室,他们负责巡视、检查、报修事宜。”

昨日,记者来到重点路段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钱翔主任说,已经着手安排人员前往医院探视,并督促电梯维修人员尽快修理好电梯,妥善处理此事。

“电梯出事前一直处于停运状态,原因正是踏板意外被盗。”钱翔证实了此事。

当得知朱老太的伤情后,钱翔不自觉地猛拍后脑勺,懊悔中带有自责,“怎么会出这么大事情?”他始终不肯相信,区区的电梯缝隙或许会让朱老太永失左脚。钱翔表示,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结论还未出来,“只要结论一公布,该承担什么责任,职能部门是不可能推诿的。”

对话:安装监控让盗贼无处“遁形”

安徽安泰达律师黄莉莉分析说,针对伤者的索赔事宜,还须看当时的警示锥是否设置到位,是否有提醒标语,并是否起到了应有的警示效果。“无辜市民在公共场所受伤,而且伤势严重,即便电梯当时没有运行,作为主管单位和维护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疏忽和大意,因此受害人可以找对方进行协商索赔。”

针对盗贼偷盗踏板廉价贩卖一事,表面看是一般的盗窃行为,但被盗踏板作为电梯特种设备的重要防护部件,侵犯的是公共安全,符合刑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主观要件的要求。“以盗窃罪处罚,通常会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或罚款的处罚,有的盗贼不予理会。倘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肯定会起到一定震慑作用。”黄律师称。

钱翔谈到,BRT地下通道管理难度大,加上设置的一些公共设施价值不菲,很容易让盗贼盯上,“从防滑垫、广告牌甚至灯管,几乎都被偷遍了。”

钱翔表示,下一步将在长江中路三处地下通道安装监控探头,防范电梯设施遭盗窃。

警示:无“安检合格证”,可拨12365举报

合肥市质监局统计过,截至2011年6月30日,全市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数量为20658台,占全省办理使用登记电梯总数量的1/3。

根据相关规定,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使用单位负主体责任;而平时对于电梯的检验,也是由使用单位向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申请,之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检验。

合肥市质监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民在乘坐电梯时,如果发现有年检过期或者缺少安检标识的,可以拨打12365进行投诉、举报。

编后语

把市民的生命安全记心头

这起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们暂且放下盗贼盗取踏板缺乏基本的道义不说,管理人员周三晚上就发现了踏板被盗,仅仅设置三两个警示锥,这就算“尽责”?如果我们心中有市民,会不自觉地问,行色匆匆的市民会注意到吗?所有市民都清楚警示锥的含义吗?地下通道光线黑暗看得见吗?这种自觉发问,应该像市民习惯性踏上电梯一样。

我们职能部门一点工作疏忽、一点麻痹大意,一点不周全或许就会造成他人的痛苦,请牢记市民的生命安全,希望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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