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地方法院强制起诉中国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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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地方法院强制起诉中国船长
外交部:日方在钓鱼岛“撞船事件”中的行为损害中日关系
 

星报综合报道 围绕2010年9月7日在钓鱼岛发生的中国渔船与日本海上保安厅船相撞事件,日本那霸地方法院指定的律师15日对中国船长提起了强制起诉。那霸检察审查会此前已表决通过应以公务执行妨碍罪起诉中国船长。

2010年9月7日上午,在钓鱼岛海域,一艘中国拖网渔船与日本海保巡逻船“与那国”号相撞。巡逻船部分受损,但没有人员伤亡。日本海上保安厅当晚决定,计划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为由,逮捕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

在中方严正交涉下,日方放还了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

2012年3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主持例行记者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刘为民表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对中国公民采取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程序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日方在“撞船事件”中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日方应多做维护两国关系大局的事情,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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