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旅游消费维权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安徽省旅游质监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2月份,全省共受理10件旅游投诉,其中黄山市受理4件,合肥市受理3件,阜阳市、滁州市、马鞍山市各受理1件。旅游投诉内容多集中在:旅行社收费不合理;导游服务差;食宿条件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等问题。其中对服务质量的投诉达60%。
消费者应该如何辨别旅游市场上的各类山寨、欺诈行为,防止上当受骗,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首先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需注意旅行社相关资质,合法的旅行社需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旅行社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国际社可经营入境游、国内游,部分经批准的还允许经营出境游,而国内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
其次,在报名时应持有效证件亲自到旅行社营业场所报名;清楚地了解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与服务;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交清团款并索要发票、行程表等;了解出发时间、集合地点、导游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请旅行社代购旅游者个人意外险。最后,签订旅游合同注意签约对象的合法性;服务细节要在旅游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在旅游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